永久居留也要更新?哪些情况下永居会被吊销?
( 文字来源:2018-02-02 《欧洲华人报》 欧洲华人资讯社 )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,连警察局工作人员都说,吃饱了撑的才来更新。
但以下情况如果你遇到了,就要考虑更新永久居留了:
住址发生重大变更(从一个省迁至另一个省),或者个人护照有更新,或是个人信息出现变更(如改了名字),此外居留上有14岁以下的孩子的也需更新永久居留。
更新永久居留时,无需再次提供个人的年收入和无罪证明,也无需再提供住房合同和A2语言证书等文件,更新时只需提交照片、护照和相关变更资料即可。
至于费用,需支付30欧元的邮寄费和27.5欧元的居留卡工本费以及16欧元的印花税。
附注: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是5年换一次照片,换居住地和换了护照要更新居留,但是法律没有规定不去更新会如何处罚,也就是说既然没有处罚的规定,那么我不更新也没有任何关系,再说了五年换照片是因为居留当身份证明使用,如果我不更新照片的话,五年后居留虽然不能当身份证明使用,但还是可以继续当居留用,我可以携带护照或身份证当身份证明使用,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。
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被吊销长期居留:
一、靠欺骗手段获得的长期居留。
二、缺少可以发放长期居留的条件。
三、离开欧盟领土一次性(连续)12个月以上。
四、获得其他欧盟国家的长期居留。
五、被开出境卡或者遣送回国。